成都代理記帳(成都市代理記賬行業協會官網):產後恢復

時間:2023-12-09 03:27:25 作者:產後恢復 熱度:產後恢復
產後恢復描述::【《譚談交通》版權案再現幕后推手:索賠方成都游術疑似還有下家】7月13日下午,有知情人士向鳳凰網《風暴眼》爆料稱,成都市廣播電視臺將《譚談交通》的相關維權工作授權給成都游術公司后,成都游術公司又將其委托給了成都妹子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而成都妹子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又再次委托給了北京析言知識產權代理公司。該知情人士提供的文件顯示,成都游術公司與成都妹子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的授權委托書簽署時間為2021年12月23日,委托權限包括:“代為監測侵權信息,代為調查取證,代為發函警告,代為投訴、舉報等方式進行維權,代為談判與和解,代為簽署和解協議,代為存證、公證,代為委托存證、委托律師,代為支付訴訟費、律師費、監測費、存證費以及差旅費等。”另一份文件顯示,成都妹子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5日與北京析言知識產權代理公司簽署了授權委托書。委托權限同樣為:“代為監測侵權信息,代為調查取證,代為發函警告,代為投訴、舉報等方式進行維權,代為談判與和解,代為簽署和解協議,代為存證、公證,代為委托存證、委托律師,代為支付訴訟費、律師費、監測費、存證費以及差旅費等。”對于上述文件及信息的真實性,鳳凰網《風暴眼》按照天眼查披露的信息,撥打了成都妹子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所注冊的電話,但電話接通后,對方稱自己并非成都妹子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人員。鳳凰網《風暴眼》亦發現,根據天眼查數據,和成都妹子文化傳媒公司座機號相同的公司有268家之多。鳳凰網《風暴眼》也撥打了此事件的另外一家相關方北京析言知識產權代理公司的電話,其回復稱,“對于這件事我們不做任何回復,我們什么都不知道”。此前7月10日,《譚談交通》主持人譚喬警官在社交平臺發文稱,自己遭遇了第三方公司維權,面臨節目全部下架和巨額索賠的情況,可能會有牢獄之災。據了解,向譚喬索賠的是成都游術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天眼查顯示,該公司過往多次作為原告,以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提起訴訟,被告方包括咪咕、愛奇藝、B站、快手、字節跳動、樂視、搜狐、百度、騰訊等公司。(鳳凰網)成都電視臺完全可以自己的法務處理,為什么要一個皮包公司來代理呢?這是什么騷操作?京報網北京日報官網官方賬號《譚談交通》全網下架,成都電視臺聲明:不存在“索賠千萬”3580給老板做一個二級分銷小程序,老板公司在成都天府二街,本來網上談好之后,約定見面再談簽約的,結果老板從深圳回來,在自貢隔離7天后,怕來成都我們公司,又造成麻煩,所以最終電話詳細咨詢談判后,就遠程簽約合作了。今天還是5.1假期,其實并不是到辦公室加班,而是修電腦和給植物澆水,家里電腦突然無法開機,不能連接電腦看電影了。隨便順便分享一下,這個才簽約的訂單。老板是做保健品代理的,所以需要一個小程序,讓客戶方便下單,讓代理方便統計業績和提成,目前需求是二級分銷,通過轉發或者二維碼分享,都能綁定有效下級,只要賣出去了,就會獲得提成。其實對我們來說,是很簡單的需求,不過老板比較仔細,所以電話溝通了很多次,確認了細節的功能,最終簽約3580的SAAS部署合作,并且約定,后期做起來量了,就源碼部署到自己去租的服務器,自己招維護人員,做強做大。4月的業績可以說,又是突破,無意間就成為這創業2年多的最高峰,所以5月份我不敢再祈求了,能達到4月的一半多,我就知足了,加油吧,創業不易,這么多人倒閉了,總有一個成功的,希望這個幸運兒就是我吧,也是非常感謝所有老板和網友的支持。不要看不起保潔!!天天掃我們辦公室的保潔,成都有6套房,去年又買了個三千萬的別墅!!兒子空少,兒媳年入三百萬,是個什么藥代理!!!加油奔跑的狗子我們公司一男的,快50歲了,還沒結婚,看他日子過得挺瀟灑的,爸媽都是公交公司的退休工人,退休工資都挺高的,他也是,保險都買了三十多年,你說這么好的條件,人也長得不錯,他就是不結婚 昨天公司保潔大姐,給他介紹了一個女朋友,女的兒子在成都上班,家里就他一個人,老公胃癌去世了,以前為了小孩一直沒找,現在兒子工作了,他也想找個老伴兒,剛好我們同事沒結婚,又沒小孩,歲數又差不多,女的還覺得滿意的 可是我們同事不同意,他說還要等兩年,等他退休了再說,現在他還不想找,真搞不懂這人是怎么想的,都一把年紀了,還要等一下 真搞不懂,你們身邊有這樣的人嗎? #光影中的溫情時刻#四川成都,2021年11月,生意人趙某斌與林某等5人簽訂《合伙協議書》,共同合伙,各自出資55萬元,以之前成立的成都某某公司名義,從事醫療器械、藥品經營,因疫情原因,加之資合人不合,生意不盡人意,趙某斌單方要求退還出資款,協商不成,將其余5位合伙人告上法庭。下午在四川自由貿易區人民法院,我作為被告林某等5人的代理律師參加該合同糾紛案件庭審。庭前會議,原告委托一男一女兩位30歲左右的律師出庭,原告律師宣讀完起訴狀后,針對原告訴求:1、請求解除原被告之間簽訂的協議。2、退還原告支付的出資款項55萬元。法官問原告代理人:你方主張解除協議是基于約定的解除事由還是法定的解除情形?原告律師(男):嗯……約定的解除事由。原告律師(女):不,法定解除情形。法官:法定的解除情形,法律依據是什么?原告律師(女):民法典563條規定的法定解除情形。法官:具體哪條哪款情形符合?原告律師(男)翻看了一下手機,遲疑了一會兒,與女律師低頭商議。原告律師(男):我方變更一下訴訟請求1.法官:請明確。原告律師(男):請求確認原、被告簽訂的協議無效。法官:變更解除協議為確認協議無效?確定嗎?確認無效的法律依據是什么?原告律師:確定,被告惡意串通,損害原告的合法權益。明顯看出原告律師庭前案件不熟悉,準備不充分,把訴求1“解除協議”變更為“確認協議無效”,無疑適用法律錯誤,把自己置于舉證艱難的境地。依據《民法典》第154條“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民事權益的法律行為無效。”本案中必須是原、被告惡意串通,損害他人的合法民事權益才能請求認定無效,惡意串通的舉證難上加難;而且,并不是原告認為的被告之間惡意串通,損害原告的民事權益。我作為被告代理人,聽了以上法官和原告代理人之間的問答,還沒有正式發表意見,原告敗訴幾乎成了定局。因為庭審前對案子做了詳細的分析、準備,以下庭審的答辯、舉證、調查、辯論輕松應答,掌控之中,按程序推進。專業律師不專研辦理的案件,不熟悉業務,有違當事人的委托。#律師來幫忙# 四川成都,市民黎先生與趙女士二人因投資引發糾紛,原告黎先生起訴趙女士,請求趙女士返還其投資款77萬元;我代理被告趙女士應訴,本案經歷一審、二審,最終,二審判決趙女士返還黎先生28.3萬元。 11月4日,收到二審判決后,雖然趙女士對二審判決還有一些意見,在我的解讀下,趙女士通知我聯系黎先生,愿意主動履行判決,私下解決,不必通過法院強制執行。 我聯系了黎先生的律師,告知了趙女士的想法,愿意主動和解履行判決;過了一周,可黎先生的律師回復我,黎先生急需用錢,一直在考慮中,還沒有回復。 難道主動送錢都不要?我清楚知道,黎先生涉及多起被起訴的案件,而且有兩件銀行借款合同案件已經進入執行,未履行生效判決的金額達到80多萬元,黎先生被限制高消費,納入失信名單。 黎先生擔心的是,趙女士與黎先生就雙方的判決的履行達成和解,趙女士把應當支付的費用支付黎先生,黎先生拿到錢并不想還銀行,可又擔心自己被法院列為被執行人的案件申請人(銀行方面)發現后,涉嫌拒不履行判決、轉移財產被處罰。 如果黎先生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趙女士,雙方勢必對立,趙女士在履行判決的同時,將黎先生涉及其他被執行案件的債務告知法院或者被法院執行局發現,趙女士支付的費用黎先生也將無法獲得。 黎先生處于焦慮中,現在自己急需用錢,更需要趙女士履行判決的28萬元解決燃眉之急,但又擔心這筆錢被執行局發現,用作支付自己所欠的債務。 付錢給你,你都不敢要。大家說說,趙女士該怎么辦?#律師來幫忙#【重整案例分析122之四川成都安都國際】一、項目基本情況描述: 項目由成都顯合飼料添加劑廠投資建設。該公司借由安都國際總部基地項目與532人(戶)簽訂協議,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共計人民幣達1.3億余元。 位于四川成都安都國際驛泉中路332號,總占地9.7畝,地面7.5萬方,其中底商5層1.15萬方,以上為公寓6.25萬方,地下2萬方,可售車位450個。還有兩款地分別6畝和4.77畝,總價值9個億,目前也需要轉性為二類居住用地,容積率3.0,都符合轉性條件。二、企業資產情況: 龍國用(2005)字第48985號、龍國用(2014)字第3865號國有土地及地上附著在建工程;龍國用(2014)字第3865號、龍國用(2005)字第48985號土地及地上附著物房產,龍泉街道辦事處驛都中路332號土地使用權。三、負債情況說明:    目前債務3億左右,工程款2億左右未付,債務付款方式要商議,有彈性,靈活。四、法律訴訟情況   待結案42起,建設工程糾紛4起金額共計約800萬,企業借貸糾紛1起800萬,民間借貸糾紛5起2300萬,商品房委托代理銷售合同糾紛1起100萬,債權轉讓合同糾紛582萬。五、地方對項目關注暫無。六、項目方資金需求及用途說明: 需資金1.5億至2億,用途為:轉性為商業用地,向政府補交土地岀讓金和增容費,再加上項目部運營費用。七、項目收益測算: 還款來源銷售回款。 大家看看本草案的可行性呢?關注一鍵代償頭條號,進行企業紓困、并購重整、破產清算、平臺清退、企業托管、債務核消等項目討論,看一個一個鮮活案例、評個中深淺、尋找各自機會,歡迎在評論區討論,留言必回。 【免責申明】本文推出的項目分析及評論不代表一鍵代償的觀點;頭條文中的數據不涉及到核心機密,都是在一定范圍內可查找分析到的資料;其數據的真實性也需要讀者自行核實;如有影響到各方權益、請聯系我們即刻刪除。【開庭公告 | 2021.05.25 四川成都】由王金龍律師團隊周榮增律師、耿霞實習律師(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代理的成都市劉先生訴成都市龍泉驛區洛帶鎮人民政府撤銷行政協議一案,將于2021年5月25日14:00于成都市新都區人民法院第七法庭開庭審理。本案有關事實描述和法律適用僅代表當事人對本案的訴訟意見,最終以法院判決為準。另外,依據《行政訴訟法》第七條的公開審判原則,公民有權旁聽案件,如需旁聽的,謹記帶好身份證當天準時參與旁聽即可。同時,中國庭審公開網將進行線上庭審直播。特此公告。 二O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2004年,華西都市報一個叫劉健的記者,想找一家企業家為“7+2”南極登山探險隊的南極之旅提供贊助,主要是提供裝備。于是找到一個剛創立了一家電子公司的成都人。誰沒想到,其中的一項要求,催生出一個日后幾乎每個人都會用到的產品——充電寶。當時,傳統的相機、攝像機所用的電池,在零度以下的環境里,基本失效了,這意味著探險隊到時候不能拍照。于是,在劉健提出的裝備中,有一項是能給相機充電的“移動電源”。他找到的人叫趙國成。趙國成是成都人,畢業于西南師范大學,學電化教育學專業。當了幾年老師后,辭職到廣東做起了生意,主要代理數碼產品。2003年,準備“從商轉工”的他創辦了一家叫品勝的公司——沒錯,就是以數據線聞名的品勝。趙國成答應了劉健的要求,迅速研發出一款能達到要求的移動電源。這被很多人認為是“充電寶”最早的原型。不過,這種移動電源最初不叫“充電寶”,趙國成為其起過不少名字,如移動電站、移動存電寶等。2005年,他到成都一個市場走訪商戶,問“存電寶”賣得怎么樣,商戶隨口回答說:充電寶啊,賣得可以啊!對方一句無心之語,讓趙國成眼前一亮,這個名字好啊,既形象又好記。據說,這就是“充電寶”的由來。趙國成因此被稱為“充電寶之父”。那時候,充電寶還沒有成為“必需品”,因為當時手機都是功能機,功能簡單,除了打電話和收發短信,沒其他功能,人們不會像現在這樣整天抱著手機。直到蘋果推出智能手機——iPhone,人們對充電寶的需求才逐漸大起來。而作為鼻祖的品勝,也沒有像很多發明者那樣,一統市場,成為霸主,反而是他們的數據線等更加出名。2013年,小米推出“充電寶”,把價格一下拉低了2/3,迅速占領了市場,風光壓過品勝,同時,各種魚龍混雜的品牌充斥著充電寶市場, 品勝反而給人感覺與充電寶聯系不緊密。幾年后,共享充電寶成為風口,誕生了頭部品牌“三電一獸”,也沒有趙國成和品勝什么事。 其實,嚴格講“充電寶”可以追溯的時間更早。2001年,在全球最大的電子產品展會——國際消費類電子產品展覽會(CES)上,一個中國留學生用幾節AA電池,配上一個控制電路,拼湊出來一個可以給小電器充電的概念產品。這可能是最早的“充電寶”。不過,從商用的角度講,趙國成應該是第一人。只是,他也沒有在“充電寶”上成為大佬級的人物。#11月財經新勢力##成都#【成都開庭公告】訴成都市武侯區機投橋街道,四川磊鑫公司行政協議一案,由馬麗芬律師、閆會東律師、畢文芳律師代理,將于2021年3月3日9:30,在成都市武侯區法院30法庭開庭審理,特此公告!#馬麗芬律師##成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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