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奇獲2022第六屆“光大杯”中關村“番鈦客”金融科技國際創:嬰兒安撫建議

時間:2023-12-22 06:26:26 作者:嬰兒安撫建議 熱度:嬰兒安撫建議
嬰兒安撫建議描述::上奇產業通: 經過大賽初賽、分組賽、復活賽、總決賽等環節的層層選拔,上奇在百余項目中突出重圍,榮獲2022第六屆“光大杯”中關村“番鈦客”金融科技國際創新大賽技術創新獎! 此次榮譽的取得是對上奇產品和服務在金融科技領域應用價值的肯定。上奇在國內率先提出基于“數據+算法”驅動的產業治理和投資決策新模式,研發全球首個“產業知識計算引擎”,匯聚100余條產業鏈、5000萬家企業、4000萬條專利、200余萬投資、100余萬招標、20余萬人才、10余萬種產品、4000多個區域統計信息以及投資機構、創新機構、產業政策等40余類數據集,可覆蓋金融領域的產業鏈畫像、企業評價、投資盡調、拓客增信等多種應用場景。目前上奇已服務中國銀行、招商銀行、華泰證券等數百家金融客戶,旨在為科學決策提供新依據,為精細化管理拓展新思路。 中關村“番鈦客”金融科技國際創新大賽是在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海淀區人民政府,西城區人民政府,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支持指導下,由中關村金融科技產業發展聯盟、中關村互聯網金融研究院、中關村互聯網三十人論壇(CIF30)主辦。本屆大賽自2022年6月啟動以來,受到了眾多金融科技企業、投資機構、服務機構的廣泛關注,先后吸引數百個項目報名參賽。 關于上奇 北京上奇數字科技有限公司(簡稱“上奇”)是由北京智源人工智能研究院重點孵化支持的創新型AI企業,致力于產業要素和關系的數字化、模型化和服務化,2021年6月在北京智源大會上發布全球首款“產業知識計算引擎”;2021年9月在北京智源人工智能研究院支持下牽頭建設國內首個“產業知識圖譜”開放實驗室;2022年6月“上奇產業圖譜”掛牌上海數據交易所,成為中國首家產業鏈“數商”;2022年7月在2022全球數字經濟大會上發布中國首個“人工智能產業大腦”,同期“上奇產業圖譜”入選大會產業創新成果,并獲首發首推;2022年8月參編的行業標準《智能決策能力評估方法》重磅發布;2022年11月入選“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創新型中小企業”,同期旗下產品“上奇產業圖譜”在2022全球數商大會獲“年度數據產品獎”。截至目前,上奇擁有7項授權專利,20余項軟件著作權,2項行業標準。 往期推薦 深交所2730家公司精準畫像:總市值33萬億,集中在裝備工業行業 A股上市公司百強市:總數達4534家,北上深杭蘇位居前五 上奇產業圖譜亮相2022全球數商大會,獲十大“年度數據產品獎” 7X24快訊: 【南京高科:擬發行不超30億元中期票據】南京高科公告,為進一步拓寬公司融資渠道,優化公司債務結構,為業務發展提供良好的資金保障,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公司擬向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申請注冊發行不超過人民幣30億元(含30億元,以下簡稱綜合注冊額度)的中期票據,期限不超過5年(含5年)。 鈦媒體APP: 重點關注華夏幸福124億元轉讓南方總部資產,華潤置地接手12月28日,華夏幸福發布公告稱,華夏幸福全資子公司擬與華潤置地簽署《華夏幸福南方總部資產包整體轉讓協議》,華夏幸福全資子公司擬將四家下屬公司股權,以及華夏幸福持有的前述標的股權公司的142.33億往來債權,轉讓給華潤置地,其中標的股權轉讓價款為4元,標的債權轉讓價款約為123.99億元,合計金額為124億元。上述四家下屬公司股權包括:華御江(武漢)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100%股權、華御漢(武漢)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100%股權、華御元(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60%股權、華御城(深圳)物業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權。值得注意的是,在該消息發出的兩天前,華夏幸福剛9.99億元出售了旗下子公司的四項資產,接盤方為固安國資,轉讓資產涉及固安規劃館土地、房屋建筑及附屬設施等;固安南區服務中心土地、房屋及相關附屬設施等;固安環保產業港土地、房屋建筑及附屬設施等;固安幸福學校(八中)土地、房屋及相關附屬設施等。 12月23日,據港交所官網顯示,潤華生活服務集團控股有限公司通過港交所聆訊。招股書顯示,潤華生活服務是一家物業管理服務提供商,業務重心主要集中在山東省。其主要提供的服務包括物業管理服務、物業工程及園林建設服務、物業投資及其他服務。財務方面,2019年至2022年上半年,潤華生活服務分別實現收益3.97億元、4.86億元、6.01億元、3.21億元;期內溢利分別為2710.8萬元、4869.2萬元、4445.1萬元、2018.0萬元。 12月29日消息,眾安智慧生活服務有限公司(下稱“眾安智慧生活”)通過港交所聆訊。招股書顯示,眾安智慧生活是一家總部位于杭州的綜合物業管理服務提供商,主要于浙江省及長江三角洲地區開展業務。招股書顯示,2019年至2022年上半年,眾安智慧生活的收入分別為1.80億元、2.31億元、2.96億元、1.52億元;期內溢利分別為2871.5萬元、4704.9萬元、4179.0萬元、2080.9萬元。 12月27日晚,碧桂園在港交所發布公告,12月27日,公司與控股股東必勝公司訂立貸款協議,必勝公司已同意借出本金額為50.55億港元的貸款,以支持公司經營發展。該貸款為免息及無抵押,初始期限為三年一個月,可由訂約雙方于屆滿前以書面形式延長。資料顯示,必勝公司是由碧桂園聯席主席楊惠妍全資持股的企業,除了控股碧桂園外,必勝公司還是碧桂園服務的控股股東。 2月25日消息,字節跳動旗下的自營裝修業務“住好家”App于近日悄然上線,這意味著字節跳動將裝修業務從“住小幫”獨立出來,形成一個新業務。根據產品介紹,“住好家”APP是住小幫旗下整體家裝業務,為用戶提供全屋設計、標準化施工以及售后保障服務。住好家的標準化施工服務主要有8大工序,50+道子工序,80+項驗收項目,6次施工節點驗收,再加上不定期巡檢。在字節的招聘官網中可見,其正在招聘“工程巡檢”、“家裝店長”等多裝修職位。今年9月,字節跳動旗下的“住小幫”推出了自營裝修業務“住好家”,并在“住小幫”App內和北京朝陽區分別開設線上和線下門店。 12月26日,大悅城控股集團發布公告稱,大悅城控股全資子公司天泉置業擬以1.35億元收購成都中金澍茂49%股權。此次收購完成后,天泉置業將持有中金澍茂100%股權,有利于提高管理決策效率,符合大悅城控股未來發展規劃和經營管理的需要。此外,此次收購交易對大悅城控股的當期利潤不會產生影響。 12月26日,藍光發展發布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報告書顯示,截至12月23日, 藍光集團因股票質押融資違約及對外擔保事宜,以集中競價交易和司法拍賣方式被動減持藍光發展股份1.78億股,占藍光發展總股本的5.87%。此次股份減持前,藍光集團共持有藍光發展7.29億股股份,占藍光發展總股本的24.03%。本次減持后,藍光集團持有藍光發展5.51億股,占藍光發展總股本的18.16%。 12月28日,遠洋集團與中國民生銀行簽署戰略合作協議,雙方將在項目融資、項目收并購、保函、資本市場、現金管理、按揭貸款、個人金融服務等方面加大合作。另外,近期,遠洋集團通過先后與中國工商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中國民生銀行簽署戰略合作協議,已累計獲得授信額度超1000億元。 據統計,自11月28日證監會宣布恢復涉房上市公司并購重組及配套融資、恢復上市房企和涉房上市公司再融資至今,不到一個月的時間里,已有福星股份、大名城、萬科A、陸家嘴、招商蛇口、嘉凱城、華發股份、綠地控股、格力地產等23家A股上市房企積極擁抱新政,平均每天就有一家房企籌劃再融資,可謂掀起了“定增潮”。 體來看,本輪房企“定增潮”主要集中在兩大領域,一方面是招商蛇口、格力地產等房企借助政策東風重啟并購重組,并發行股份募集配套資金。另一方面,大多數房企籌劃直接在A股定增募資,用于“保交樓、保民生”相關的房地產項目等政策支持領域,目前,已有6家房企率先拋出定增預案。(證券時報) 12月28日,保利發展發布公告稱,邢怡女士因個人身體原因申請辭去公司董事職務。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董事辭職自辭職報告送達董事會時生效,邢怡女士不再擔任公司董事及相關專門委員會委員職務。 12月27日,據上交所披露,大連萬達商業管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專業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項目狀態更新為“已反饋”。本次債券發行總額為不超過60億元(含60億元),擬分期發行,期限不超過5年。據悉,上述債券募集資金擬用于償付到期公司債券。 12月23日,中海企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發布2022年面向專業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第四期)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告。公告顯示,中海企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專業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第四期)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債券上市條件,將于2022年12月26日起上市。品種一債券簡稱為“22中海07”,發行總額15億元,3年期,票面年利率2.25%,起息日為2022年12月20日。品種二債券簡稱“22中海08”,發行總額15億元,5年期,票面年利率2.7%,起息日為2022年12月20日。 12月26日,建發股份發布公告稱,擬發行可續期公司債券,規模不超過人民幣150億元。本次發行的可續期公司債券在獲準發行后,可以一次發行或分期發行。本次可續期公司債券基礎期限為不超過10年,在約定的基礎期限末及每個續期的周期末,發行人有續期選擇權,每次續期的周期不超過基礎期限。本次可續期公司債券的募集資金扣除發行費用后擬用于補充流動資金、償還有息債務及適用的法律、法規允許的其他用途。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根據公司資金需求情況確定具體募集資金用途。 12月26日,碧桂園地產完成了2022年第二期中期票據的發行工作。該票據發行金額為10億元,期限3年,票面利率4.3%,據了解,這是碧桂園繼獲增信擔保成功發行首期15億元中期票據、通過央地合作增信模式成功發行10億元公司債后,年內再次成功落地的公開市場發行。 12月29日,旭輝控股(發布公告稱,配售及認購事項已分別于12月22日及12月28日完成。公告顯示,合計8.4億股已成功按配售價每股1.14港元配售予不少于6名獲配售人,認購股份相當于認購事項完成后經擴大的已發行股份總數約8.07%。旭輝控股表示,自此次認購事項收取的所得款項凈額約為9.46億港元。 12月29日,大悅城控股發布公告稱,2022年12月29日完成發行第一期中期票據,本金額為人民幣15億元,初始期限票面利率為5.1%,期限為2+N年。公司認為,中期票據的發行于其日常及一般業務過程中進行,而作出本公告旨在讓投資者知悉公司的業務發展情況。所募集的資金將用于置換前期贖回中票的自有資金。 12月29日,萬科企業發布公告稱,根據公司資金計劃安排和中國銀行間債券市場情況,2022年12月26日-2022年12月27日,公司發行了2022年度第五期中期票據,發行金額為人民幣37億元,募集資金已于2022年12月28日到賬。 繼佛山之后,東莞12月26日正式宣布全域取消限購。12月26日,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關于《關于進一步優化房地產調控政策的通知》,自《通知》印發之日起,東莞市莞城街道、東城街道、南城街道、萬江街道、松山湖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商品住房,須自商品房買賣合同(或房地產買賣合同)網簽備案之日起滿3年或取得不動產權證滿2年方可上市交易,上述區域暫停實行商品住房限購政策。東莞市其他區域的新建商品住房須自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之日起滿3年方可上市交易,二手商品住房暫停實行限售政策。至此,在東莞實施6年之久的限購政策全面取消。 12月28日,重慶市調整商業貸款住房套數認定,居民將自有住房經重慶市住房租賃服務平臺備案,且經住房保障部門出具認定書,以及承諾租期不少于10年或備案租賃合同租期不少于5年的,該套住房可不納入家庭住房套數計算。 近日,據河南省人民政府消息,鄭州市委副書記、市長何雄表示,目前已籌集保交樓資金130億元,在各項金融政策的共同作用下,全市保交樓項目實質性復工95%以上。此外,何雄還提到了“調整首付比例”。何雄說:“會同人民銀行鄭州中心支行召開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會議,在現有首套房首付比例30%的基礎上,研究將首套房首付比例降至20%,二套房首付比例降至40%,進一步降低個人貸款利率;支持金融機構優化新市民住房金融服務,提升借款還款便利度。” 日前,成都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發文稱,成都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協同住建部門、公積金中心、銀行等部門積極探索,率先推出二手房帶押過戶“套餐式”登記新模式。相比此前還清按揭才可解押、過戶,成都此次推出的新模式,對于存在抵押的房產要上市交易的情況,實現了不用先歸還原來的房貸就可以完成過戶、抵押、發放新的貸款,可以節約時間和資金成本,同時提升二手房交易安全性。目前,成都市已在建設銀行、工商銀行成功試點“帶抵押過戶〞。 河南省許昌市日前公布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證”工作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其中提到,市中心城區(魏都區、建安區、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經濟技術開發區、東城區)城鎮規劃范圍內,新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預售商品房項目全面推行“交房即交證”。值得一提的是,為實現“交房即交證”,許昌將成立專門的工作領導小組,通過加強組織領導以保障方案得以落實。除許昌外,湖南省12月也公布了全面推進新房“交房即交證”改革實施方案,石家莊于今年7月啟動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證”;西安市于今年5月提出,在西安積極引導房企大力推進“交房即交證”, 甘肅省自然資源廳則在今年4月明確,將于2023年1月1日起全面實現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證”。 對于多地推動“交房即交證”,盧文曦對記者表示,此舉是給購房者吃下定心丸,對提振市場信心有著重要作用。中原地產高級研究經理盧文曦指出。(本文首發于鈦媒體APP,作者|章橙) 股俠鐘哥微博: #信托# #理財# 根據監管機構周五在網站上發布的規則草案,中國銀行業和保險業監管機構(銀保監會)將加強對信托業務的監管,以降低影子銀行風險。銀保監會表示,信托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開展通道業務和非標準資金池。 股權記: 2022年12月份定投賬戶1:持有農業銀行10萬股、中國銀行10萬股,2022年預計股息4.28萬元,預期股息率7.25%。賬戶2:持有中國銀行5萬股、交通銀行1萬股,2022年預計股息1.46萬元,預期股息率7.57%。做個記號,向著目標繼續前進! 樂居財經:   樂居財經 王敏12月30日,據上清所,蘇州蘇高新集團有限公司發布202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據申購說明。   經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中市協注[2022]MTN1291號文件批準,蘇州蘇高新集團有限公司將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蘇州蘇高新集團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據”。   本期債務融資工具的發行規模為人民幣10億元,期限為3年。   本期債務融資工具按面值發行,申購區間為2.80%-3.80%,申購期間為2023年1月3日9:00至2023年1月4日17:00。 中信信托: 2022年12月30日,由《中國銀行保險報》評選的#2022年中國銀行業十大新聞##2022年中國保險業十大新聞##2022年中國信托業十大新聞#揭曉 網頁鏈接 經濟觀察報: 經濟觀察網訊 據中國銀保監會網站12月30日消息,為維護公平公正的金融市場環境,切實保護銀行業保險業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行業高質量健康發展,中國銀保監會制定并發布了《銀行保險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管理辦法》共8章,57條,主要內容包括:一是關于總體目標、機構范圍、責任義務、監管主體和工作原則的規定,明確銀行保險機構承擔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主體責任,消費者有誠實守信的義務。二是關于消費者權益保護體制機制,要求銀行保險機構將消費者權益保護納入公司治理、企業文化建設和經營發展戰略,建立完善消費者權益保護審查、消費者適當性管理、合作機構管控、內部考核等工作機制,指導銀行保險機構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體制機制建設,構筑全方位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體系。三是規范銀行保險機構經營行為,保護消費者八項基本權利。包括規范產品設計、信息披露和銷售行為,禁止誤導性宣傳、強制捆綁搭售、不合理收費等行為,保護消費者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規范客戶身份識別、業務經營、核保理賠管理等,保護消費者財產安全權和依法求償權;加強消費者教育宣傳,提升服務質量,規范營銷催收行為,保護消費者受教育權和受尊重權;規范個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傳輸、外部合作等行為,保護消費者信息安全權。四是加強行業監督管理,對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各類銀行業保險業行業協會、行業糾紛調解組織職責,以及相關監管措施和處罰事項等作出規定,嚴格行為監管要求,明確對同類業務、同類主體統一標準、統一裁量,依法打擊侵害消費者權益亂象和行為。五是明確適用范圍、解釋權和實施時間。 《管理辦法》是銀保監會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體現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建立健全金融消費者保護基本制度,加強和完善行為監管的重要舉措,是銀保監會在銀行業保險業消費者權益保護領域制定的基礎性、綱領性文件。銀保監會將以《管理辦法》出臺為契機,進一步督促銀行保險機構落實消費者保護主體責任,不斷提升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依法保障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好金融市場秩序和穩定。 《管理辦法》全文如下: 銀行保險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管理辦法(2022年12月26日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22年第9號公布 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維護公平公正的金融市場環境,切實保護銀行業保險業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行業高質量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銀行保險機構,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向消費者提供金融產品或服務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和保險機構。 第三條 銀行保險機構承擔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主體責任。銀行保險機構應當通過適當程序和措施,在業務經營全過程公平、公正和誠信對待消費者。 第四條 消費者應當誠實守信,理性消費,審慎投資,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第五條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依法對銀行保險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行為實施監督管理。 第六條 銀行保險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應當遵循依法合規、平等自愿、誠實守信的原則。 第二章 工作機制與管理要求 第七條 銀行保險機構應當將消費者權益保護納入公司治理、企業文化建設和經營發展戰略,建立健全消費者權益保護體制機制,將消費者權益保護要求貫穿業務流程各環節。 第八條 銀行保險機構董事會承擔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最終責任,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進行總體規劃和指導,董事會應當設立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高級管理層應當建立健全消費者權益保護管理體系,確保消費者權益保護目標和政策得到有效執行。監事會應當對董事會、高級管理層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履職情況進行監督。 銀行保險機構應當明確履行消費者權益保護職責的部門,由其牽頭組織并督促指導各部門開展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 第九條 銀行保險機構應當建立消費者權益保護審查機制,健全審查工作制度,對面向消費者提供的產品和服務在設計開發、定價管理、協議制定、營銷宣傳等環節進行消費者權益保護審查,從源頭上防范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發生。推出新產品和服務或者現有產品和服務涉及消費者利益的條款發生重大變化時,應當開展審查。 第十條 銀行保險機構應當建立完善消費者權益保護信息披露機制,遵循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及時性原則,在售前、售中、售后全流程披露產品和服務關鍵信息。 銀行保險機構應當通過年報等適當方式,將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開展情況定期向公眾披露。 第十一條 銀行保險機構應當建立消費者適當性管理機制,對產品的風險進行評估并實施分級、動態管理,開展消費者風險認知、風險偏好和風險承受能力測評,將合適的產品提供給合適的消費者。 第十二條 銀行保險機構應當按照相關規定建立銷售行為可回溯管理機制,對產品和服務銷售過程進行記錄和保存,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提升可回溯管理便捷性,實現關鍵環節可回溯、重要信息可查詢、問題責任可確認。 第十三條 銀行保險機構應當建立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機制,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分級授權審批和內部控制措施,對消費者個人信息實施全流程分級分類管控,有效保障消費者個人信息安全。 第十四條 銀行保險機構應當建立合作機構名單管理機制,對涉及消費者權益的合作事項,設定合作機構準入和退出標準,并加強對合作機構的持續管理。在合作協議中應當明確雙方關于消費者權益保護的責任和義務,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安全管控、服務價格管理、服務連續性、信息披露、糾紛解決機制、違約責任承擔和應急處置等內容。 第十五條 銀行保險機構應當建立健全投訴處理工作機制,暢通投訴渠道,規范投訴處理流程,加強投訴統計分析,不斷溯源整改,切實履行投訴處理主體責任。 第十六條 銀行保險機構應當健全矛盾糾紛多元化解配套機制,積極主動與消費者協商解決矛盾糾紛,在協商不成的情況下,通過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促進矛盾糾紛化解。 消費者向銀行業保險業糾紛調解組織請求調解的,銀行保險機構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參加調解。 第十七條 銀行保險機構應當建立消費者權益保護內部培訓機制,對從業人員開展消費者權益保護培訓,提升培訓效能,強化員工消費者權益保護意識。 第十八條 銀行保險機構應當完善消費者權益保護內部考核機制,建立消費者權益保護內部考核制度,對相關部門和分支機構的工作進行評估和考核。 銀行保險機構應當將消費者權益保護內部考核納入綜合績效考核體系,合理分配權重,并納入人力資源管理體系和問責體系,充分發揮激勵約束作用。 第十九條 銀行保險機構應當建立常態化、規范化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內部審計機制,制定消費者權益保護審計方案,將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納入年度審計范圍,以5年為一個周期全面覆蓋本機構相關部門和一級分支機構。 第三章 保護消費者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和 公平交易權 第二十條 銀行保險機構應當優化產品設計,對新產品履行風險評估和審批程序,充分評估客戶可能承擔的風險,準確評定產品風險等級。 第二十一條 銀行保險機構應當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使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和有利于消費者接收、理解的方式進行產品和服務信息披露。對產品和服務信息的專業術語進行解釋說明,及時、真實、準確揭示風險。 第二十二條 銀行保險機構應當以顯著方式向消費者披露產品和服務的性質、利息、收益、費用、費率、主要風險、違約責任、免責條款等可能影響消費者重大決策的關鍵信息。貸款類產品應當明示年化利率。 第二十三條 銀行保險機構不得進行欺詐、隱瞞或者誤導性的宣傳,不得作夸大產品收益或者服務權益、掩飾產品風險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 第二十四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根據業務性質,完善服務價格管理體系,按照服務價格管理相關規定,在營業場所、網站主頁等醒目位置公示服務項目、服務內容和服務價格等信息。新設收費服務項目或者提高服務價格的,應當提前公示。 第二十五條 銀行保險機構不得允許第三方合作機構在營業網點或者自營網絡平臺以銀行保險機構的名義向消費者推介或者銷售產品和服務。 第二十六條 銀行保險機構銷售產品或者提供服務的過程中,應當保障消費者自主選擇權,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一)強制捆綁、強制搭售產品或者服務; (二)未經消費者同意,單方為消費者開通收費服務; (三)利用業務便利,強制指定第三方合作機構為消費者提供收費服務; (四)采用不正當手段誘使消費者購買其他產品; (五)其他侵害消費者自主選擇權的情形。 第二十七條 銀行保險機構向消費者提供產品和服務時,應當確保風險收益匹配、定價合理、計量正確。 在提供相同產品和服務時,不得對具有同等交易條件或者風險狀況的消費者實行不公平定價。 第二十八條 銀行保險機構應當保障消費者公平交易權,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一)在格式合同中不合理地加重消費者責任、限制或者排除消費者合法權利; (二)在格式合同中不合理地減輕或者免除本機構義務或者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應當承擔的責任; (三)從貸款本金中預先扣除利息; (四)在協議約定的產品和服務收費外,以向第三方支付咨詢費、傭金等名義變相向消費者額外收費; (五)限制消費者尋求法律救濟; (六)其他侵害消費者公平交易權的情形。 第四章 保護消費者財產安全權和依法求償權 第二十九條 銀行保險機構應當審慎經營,保障消費者財產安全權,采取有效的內控措施和監控手段,嚴格區分自身資產與消費者資產,不得挪用、占用消費者資金。 第三十條 銀行保險機構應當合理設計業務流程和操作規范,在辦理業務過程中落實消費者身份識別和驗證,不得為偽造、冒用他人身份的客戶開立賬戶。 第三十一條 銀行保險機構應當嚴格區分公募和私募資產管理產品,嚴格審核投資者資質,不得組織、誘導多個消費者采取歸集資金的方式滿足購買私募資產管理產品的條件。 資產管理產品管理人應當強化受托管理責任,誠信、謹慎履行管理義務。 第三十二條 保險公司應當勤勉盡責,收到投保人的保險要求后,及時審慎審核投保人提供的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 保險公司應當對核保、理賠的規則和標準實行版本管理,不得在保險事故發生后以不同于核保時的標準重新對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進行審核。 第三十三條 保險公司收到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后,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合同約定及時作出處理,不得拖延理賠、無理拒賠。 第五章 保護消費者受教育權和受尊重權 第三十四條 銀行保險機構應當開展金融知識教育宣傳,加強教育宣傳的針對性,通過消費者日常教育與集中教育活動,幫助消費者了解金融常識和金融風險,提升消費者金融素養。 第三十五條 金融知識教育宣傳應當堅持公益性,不得以營銷、推介行為替代金融知識普及與消費者教育。銀行保險機構應當建立多元化金融知識教育宣傳渠道,在官方網站、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營業場所設立公益性金融知識普及和教育專區。 第三十六條 銀行保險機構應當加強誠信教育與誠信文化建設,構建誠信建設長效機制,培育行業的信用意識,營造誠實、公平、守信的信用環境。 第三十七條 銀行保險機構應當不斷提升服務質量,融合線上線下,積極提供高品質、便民化金融服務。提供服務過程中,應當尊重消費者的人格尊嚴和民族風俗習慣,不得進行歧視性差別對待。 第三十八條 銀行保險機構應當積極融入老年友好型社會建設,優化網點布局,尊重老年人使用習慣,保留和改進人工服務,不斷豐富適老化產品和服務。 第三十九條 銀行保險機構應當充分保障殘障人士公平獲得金融服務的權利,加快線上渠道無障礙建設,提供更加細致和人性化的服務。有條件的營業網點應當提供無障礙設施和服務,更好滿足殘障人士日常金融服務需求。 第四十條 銀行保險機構應當規范營銷行為,通過電話呼叫、信息群發、網絡推送等方式向消費者發送營銷信息的,應當向消費者提供拒收或者退訂選擇。消費者拒收或者退訂的,不得以同樣方式再次發送營銷信息。 第四十一條 銀行保險機構應當規范催收行為,依法依規督促債務人清償債務。加強催收外包業務管理,委托外部機構實施催收前,應當采取適當方式告知債務人。 銀行保險機構自行或者委托外部機構催收過程中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一)冒用行政機關、司法機關等名義實施催收; (二)采取暴力、恐嚇、欺詐等不正當手段實施催收; (三)采用其他違法違規和違背公序良俗的手段實施催收。 第六章 保護消費者信息安全權 第四十二條 銀行保險機構處理消費者個人信息,應當堅持合法、正當、必要、誠信原則,切實保護消費者信息安全權。 第四十三條 銀行保險機構收集消費者個人信息應當向消費者告知收集使用的目的、方式和范圍等規則,并經消費者同意,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消費者不同意的,銀行保險機構不得因此拒絕提供不依賴于其所拒絕授權信息的金融產品或服務。 銀行保險機構不得采取變相強制、違規購買等不正當方式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 第四十四條 對于使用書面形式征求個人信息處理同意的,銀行保險機構應當以醒目的方式、清晰易懂的語言明示與消費者存在重大利害關系的內容。 銀行保險機構通過線上渠道使用格式條款獲取個人信息授權的,不得設置默認同意的選項。 第四十五條 銀行保險機構應當在消費者授權同意等基礎上與合作方處理消費者個人信息,在合作協議中應當約定數據保護責任、保密義務、違約責任、合同終止和突發情況下的處置條款。 合作過程中,銀行保險機構應當嚴格控制合作方行為與權限,通過加密傳輸、安全隔離、權限管控、監測報警、去標識化等方式,防范數據濫用或者泄露風險。 第四十六條 銀行保險機構應當督促和規范與其合作的互聯網平臺企業有效保護消費者個人信息,未經消費者同意,不得在不同平臺間傳遞消費者個人信息,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十七條 銀行保險機構處理和使用個人信息的業務和信息系統,遵循權責對應、最小必要原則設置訪問、操作權限,落實授權審批流程,實現異常操作行為的有效監控和干預。 第四十八條 銀行保險機構應當加強從業人員行為管理,禁止違規查詢、下載、復制、存儲、篡改消費者個人信息。從業人員不得超出自身職責和權限非法處理和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 第七章 監督管理 第四十九條 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依法履行消費者權益保護監管職責,通過采取監管措施和手段,督促銀行保險機構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嚴格行為監管要求,對經營活動中的同類業務、同類主體統一標準、統一裁量,依法打擊侵害消費者權益亂象和行為,營造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 第五十條 銀行保險機構發生涉及消費者權益問題的重大事件,應當根據屬地監管原則,及時向銀保監會或其派出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部門報告。 重大事件是指銀行保險機構因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不到位或者發生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導致大量集中投訴、引發群體性事件或者造成重大負面輿情等。 第五十一條 各類銀行業保險業行業協會以及各地方行業社團組織應當通過行業自律、維權、協調及宣傳等方式,指導會員單位提高消費者權益保護水平,妥善化解矛盾糾紛,維護行業良好形象。 第五十二條 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指導設立銀行業保險業糾紛調解組織,監督銀行業保險業消費糾紛調解機制的有效運行。 銀行業保險業糾紛調解組織應當優化治理結構,建章立制,提升調解效能,通過線上、現場、電話等途徑,及時高效化解糾紛。 第五十三條 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對銀行保險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視情節輕重依法采取相應監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一)監管談話; (二)責令限期整改; (三)下發風險提示函、監管意見書等; (四)責令對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進行內部問責; (五)責令暫停部分業務,停止批準開辦新業務; (六)將相關問題在行業內通報或者向社會公布; (七)職責范圍內依法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第五十四條 銀行保險機構以及從業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由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實施行政處罰。法律、行政法規沒有規定,但違反本辦法的,由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責令改正;情節嚴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區分不同情形,給予以下行政處罰: (一)通報批評; (二)警告; (三)處以10萬元以下罰款。 銀行保險機構存在嚴重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且涉及人數多、涉案金額大、持續時間長、社會影響惡劣的,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除按前款規定處理外,可對相關董事會成員及高級管理人員給予警告,并處以10萬元以下罰款。 銀行保險機構以及從業人員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八章 附 則 第五十五條 本辦法所稱銀行業金融機構是指商業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眾存款的金融機構以及信托公司、消費金融公司、汽車金融公司、理財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保險機構是指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不含再保險公司)和保險專業中介機構。 銀保監會負責監管的其他金融機構參照適用本辦法。郵政企業代理郵政儲蓄銀行辦理商業銀行有關業務的,適用本辦法有關規定。 第五十六條 本辦法由銀保監會負責解釋。 第五十七條 本辦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樂居財經:   樂居財經 王敏12月30日,據上清所,招商局集團有限公司發布2022年度第十一期超短期融資券申購說明。   經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中市協注[2021]TDFI22號文件批準,招商局集團有限公司將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招商局集團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十一期超短期融資券”。   本期債務融資工具的發行規模為人民幣50億元,期限59天。   本期債務融資工具按面值發行,申購區間為2.10%-2.20%,申購期間為2022年12月30日9:00至17:00。 礪石有財: 如何讓金融服務更加有“溫度”?金融的“溫度”不止體現在服務的廣度擴展,更體現在每一個和用戶的交互過程中。近幾年來,線上化和數字化成為金融業發展的主旋律,各大銀行和客戶之間的交互方式劇烈變革,向客戶傳遞溫度也成為了銀行構建“護城河”的關鍵因素之一。 平安銀行重視用科技引領金融,提高金融服務便利性。其對“溫度”的堅守也進一步滲透到各個業務板塊的產品和服務之中,同時,這也是中國銀行業以客戶為中心重構產品和服務,持續迭代和進化的一個縮影,真正讓每一個客戶都能感受到“溫度”。 用科技賦能金融服務,加強新市民信貸支持 伴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的推進,新市民成為城市建設的主力軍,對城市經濟發展起到重要作用。來自柳州的劉先生是眾多來到廣州打拼的新市民之一,今年10月份,劉先生公司有個項目急需資金周轉,平安銀行主動上門服務,短短幾天時間就幫助劉先生辦了50萬信用貸款,幫助劉先生成功度過難關。 平安銀行用科技賦能金融服務,依托金融+科技的優勢,讓服務可以更加智能精準,通過服務上門結合線上化申請的方式,給客戶提供門檻較低,手續便捷,用款靈活的貸款產品。從而解決小微企業融資經驗少,缺少抵押物等原因,遇到融資難、融資貴的瓶頸,獲得客戶的廣泛認可。 堅持以客戶為中心,保護消費者權益 一直以來,平安銀行加強消保管理工作,全方位保護消費者權益。比如持續提升消保問題識別及預警能力,以實際行動守護客戶錢袋子。此外,升級推出智能運營風險管理體系,有效消除風險管理盲點,以數字驅動代替經驗驅動,有效打擊犯罪行為。 未來,平安銀行將繼續做有溫度的實踐派,在轉型升級的過程中,堅持科技賦能金融服務,不斷創新服務模式和創新產品,延伸服務半徑。此外,以優質服務深入踐行"以客戶為中心"發展理念,深耕有溫度的金融,連接更多美好生活。 消費金融頻道: 作者| 子卿出品| 消費金融頻道 今年的催收行業可謂冰火兩重天。一方面,疫情影響下,信貸不良風險增大,催收機構業務增多,另一方面,多項法律法規下發,催收合規的邊界越來越明晰。 此外,數字化不僅在銀行、消費金融公司中蔓延,催收機構也在面臨數字化的考驗。今年以來,多家金融機構在貸后催收招標中均要求催收機構運用大數據、AI機器人等進行催收。 催收行業正在面臨大洗牌,隨著金融科技技術的加持下,未來一批合規機構會迅速冒頭,搶占市場。 多項法規施行,圍堵暴力催收 總體而言,2022年的催收行業仍然處于嚴監管狀態,多部法律法規以及行業文件的下發,完善對金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細則,從催收方式、頻率、工作時間范圍等多個方面對催收機構進行了全方面的約束。 1月1日,銀行業協會下發的《關于印發中國銀行業協會信用卡催收工作指引(試行)的通知》正式執行,該工作指引對催收時間進行了嚴格的限制。在沒有獲得債務人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在晚22點至早8點進行電話和外訪催收,這也就意味著催收機構的電催以及上門催收只能安排在早上8點開始至這天的22點結束。 此外,通知還嚴禁使用“呼死你”等方式頻繁致電催收;嚴禁對與債務無關的第三人進行催收;不得以騷擾、恐嚇、欺詐、威脅等不當手段開展催收也對催收機構的不合規催收方式進行限制。 7月,銀監會下發的《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進一步促進信用卡業務規范健康發展的通知》中再次將“不得違法違規提供或者公開客戶欠款信息,不得對與債務無關的第三人進行催收”寫入,并要求從重處罰強制要求同意使用信息、將消費者提供的信息用于不當催收、擅自辦理業務等多種侵害個人信息權益亂象。 此外,該通知還要求各銀行機構9月20日前完成自查整改,并作報告上呈銀監局。 今年12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簡稱“反詐法”)也對催收機構敲響警鐘. 反詐法要求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出售、提供個人信息,明確限制民營線上高利貸款平臺,對催收的特定欺詐行為如批量賬號、虛擬撥號、網絡地址自動切換等判定為違法。 法規之外,警方也在加大對違法違規的催收機構懲處。 今年6月末,全國公安機關夏季治安打擊整治“百日行動”動員部署會召開,會議強調,要重拳打擊突出違法犯罪,催收行業以被列為“掃黑除惡”的重點行業,一批違法催收機構被警方查處。 根據公開信息,今年5月至8月,至少有十幾家催收公司因為暴力催收、違法買賣個人信息被警方調查,涉及四川、安徽、廣西、湖南等地區。 催收機構入行門檻變高 監管的要求只是催收公司面臨的一大束縛,事實上,金融機構在挑選催收機構作為合作伙伴時,對于合作機構的合規程度、資質以及數字化能力等也有了新的要求。 “未來二三十年,人類社會將會變成智能社會,其廣度、深度我們現在還難以想象。”任正非曾對媒體這樣形容數字化、智能化對社會發展的重要性。 人工智能同樣也在影響催收行業,傳統的催收屬于勞動密集型產業,需要大量的人工坐席進行電催、委外催收。不僅效率較低,還會因為催收人員的操作不當引發違規風險。 粗略估計,目前我國催收機構每個人工坐席每天處理客戶量在300件左右,但在引入智能催收后,一個催收機器人每天能夠處理6000件逾期貸款,是人工的二十倍,并且這些機器人還能7天無休,進一步提高效率。 此外,催收機器人不會有較大的情緒波動,面對逾期者的言語侮辱等情況時,不會因為情緒失控做出過激行為。 一位被多次催收的逾期人士向「消費金融頻道」透露,其在銀行信用卡、網絡借貸平臺均有逾期記錄,逾期金額高達16萬,“目前我接到的所有催收電話都是智能機器人打來的,話術也差不多,這些智能機器人聲音很甜美,說話也好聽,接到這種電話確實也不容易發火。” 目前,人工智能在催收方面的運用已經十分深入,從語音機器人、智能質檢到智能管理系統,人工智能不僅降低了投訴率,在降本增效等方面效果也十分明顯。 在合作機構方面,金融公司也在不斷提高催收合作的門檻。「消費金融頻道」梳理了今年以來消費金融公司、銀行以及互聯網平臺發布的委外催收標書,多家機構在招標公告中明確要求“供應商須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有司法機構頒發的律師事務所執業證書并通過年檢。” 這意味著,為避免催收機構的違規風險,金融機構已經將律師事務所作為催收合作的門檻。 今年以來,一些催收機構正在積極與地方法院、仲裁委、司法局等機構合作,申請設立“金融糾紛調解中心”,以獲得背書,更加順利開展催收活動。 反催收與催收的博弈 從催收業務本身而言,今年的催收工作難做已經成為行業共識。“現金貸最火的那幾年,你只要有幾個人就能做催收。現在不行了,如果沒背景沒資源,連杯羹都分不到。”一位催收從業者告訴「消費金融頻道」。 在疫情的影響下,個貸不良明顯增加,催收機構的業務量相較于往年也在增長,不過催回率卻不增反降。 上半年,受制于風控等因素,委外催收等催收方式無法開展。疊加大環境影響,部分逾期者收入下降無力還款,明顯影響到3M及以上的催回率。 公開信息顯示,某國有大行信用卡中心30天的催回率目前只有45%左右,而此前幾年這一數據是90%以上。即便是銀行或信用卡中心的最優質資產,在進入不良階段后的回收比例不超過5%。這意味著催收機構不僅面臨更大的催回壓力,利潤空間也被大大壓縮。 除了頭部的電催公司,此前從事電催、上門催收的中小機構基本上已經被行業淘汰,這些機構部分轉型做了反催收,因為熟悉催收內部流程,因此極大得增加了催收機構的催回難度。 據有關機構檢測,2021年涉及到“延期還款”“停息掛賬”“債務重組”“征信修復”等QQ群、微信群約達8.8萬個,每個群少則百人多者超千人,這意味著從事“反催收”人員或達數百萬。工商數據也顯示,2021年以來成立的債務法務咨詢類公司是過去10年總和的5倍左右,目前全國已經超過了1萬家。 而目前催收機構數量在5000家左右,僅為反催收機構的一半。更有行業人士表示,真正合規的機構僅在50家左右。面對反催收組織的人海戰術,催收機構將面臨更大的壓力。 2022年對于催收行業而言仍然是陣痛的一年,行業監管收緊,一些違法違規機構傳出被調查而人心惶惶,反催收的猖獗也讓催收機構業績慘淡。不過在行業肅清、催收逐漸褪去暴力的外衣后,催收行業將會迎來更好的催收環境。 閱書呀: 2019年9月1日創建的四大行持股守息(ZH2020315) 組合截止到今天(12月30日)收盤收益為0.23%左右,中間不做任何操作,每月記錄一次,有建設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各占25%,持股守息,靜待花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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