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兵叔叔:男子毆打足浴店員工還稱叔叔是市長:嬰兒護理心得

時間:2023-12-21 15:26:16 作者:嬰兒護理心得 熱度:嬰兒護理心得
嬰兒護理心得描述::他捅了我兩刀,我撿起地上的棒球棍回擊了對方,算不算正當防衛?浙江杭州,夏某是葛某的會所員工,足浴店股東沈某因懷疑葛某等人舉報其店內有人賣淫嫖娼,于是帶領雷某等人到某會所鬧事,毆打店內人員,其中雷某持到兩次刺中侯某大腿,侯某趁機撿起棒球棍揮打,擊中雷某頭部致其當場倒地20天后醫治無效去世。#大兵叔叔說法#鬧事不成反被打,最終付出了生命的代價,教訓實在是太深刻了。夏某本身是店內的一名員工,盡管有生意上的競爭,畢竟也是店與店的關系,跟員工關系不大。讓人疑惑的是,為何有人主動舉報有人賣淫嫖娼,這樣的目的無非兩種,第一是真的有人賣淫嫖娼,第二就是故意給足浴店找麻煩。而足浴店股東帶人來到足浴店鬧事,畢竟股東注資足浴店,也是希望獲得其收益,如果店內確實存在不法交易,那么給股東帶來的也必然有違法收入,這就不難理解股東帶人到店鬧事了。只不過由于是鬧事,沒有任何的法律依據,更何況是多人打砸店內物品,并持械傷人,那么這樣的行為,就屬于不法侵害行為了。當雷某持刀兩次刺中侯某大腿時,實際上這便屬于嚴重的侵害行為,判斷不法侵害行為是否屬于刑法規定中的“嚴重暴力”犯罪,即以殺人、搶劫等為參照,通過比較暴力程度、危險程度等綜合作出判斷。本案中,沈某、雷某等人的行為,屬于單方持械聚眾斗毆,短時間內打傷3人,并導致侯某被刺傷,此時便屬于“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此時,侯某為保護自己免受暴力侵害,撿起地上的棒球棍從而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之一雷某死亡,那么依據刑法第二十條第三款的規定,不屬于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當然,本案中,沈某等人來他人店內鬧事打砸,而且又是多人,那么其行為也是構成犯罪的。根據《關于辦理尋釁滋事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 行為人為尋求刺激、發泄情緒、逞強耍橫等,無事生非,實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的行為的,應當認定為"尋釁滋事"。因此沈某等人或面臨尋釁滋事罪的處罰,一般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當然,最終公安機關以侯某涉嫌故意傷害罪,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檢察院認為侯某的行為屬于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決定對侯某不起訴。也就是說侯某是無罪的。對此,你對本案有什么看法?#普法行動#————————————————————————我是@大兵叔叔關注我,帶你評析法律熱點,關注冷暖人生。文章原創,抄襲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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