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究法的如法炮制:海口警方通報男子持械打砸超市:幼兒玩具推薦

時間:2023-11-24 13:52:58 作者:幼兒玩具推薦 熱度:幼兒玩具推薦
幼兒玩具推薦描述::“不可理喻!”海南海口,某超市門口上演“打砸”案件。案發時,該超市還在營業,突然間,與店家素不相識的幾名男子,拿著鐵棍等兇器,沖了過來。幾名男子達到后,就開始砸,一句話也不說,超市內的冰箱被砸破,酒水也流了一地,砸的有10分鐘,場面十分混亂,超市老板直接懵了。監控視頻顯示,有1個人不動手,只用手指來指去,其余4人分工協作,2人守門,2人持鐵棍亂打,尤其那些容易破碎的物品,是主要的攻擊對象。據超市老板稱,他及時報警后,讓人難以理解的是,指揮的帶頭大哥,明知已經報警,欲離開卻返回,對店家叫囂要店就是他砸的。而后,該大哥和老板一起去找警察,竟然當著警察的面,撂下狠話如果老板不識趣,讓他們賠償的話,老板就不要做生意了。【老胡說法】1、見過小偷小摸的人,卻罕見不由分說,直接對他人的店鋪實施打砸的案件。雖然店家說,他和幾人素不相識,雙方并無矛盾,但是真正的原因,還需要警方調查清楚。無論如何,隨意毀壞他人財物,是一種違法犯罪行為。超市老板所稱,指揮的大哥到派出所,還囂張的不得了,是否屬于夸大其辭,還需要警方進一步澄清。2、那么,本案可能涉及的法律問題有兩個。第一、5名男子到底是做什么的?如果他們是收保護費的,但是因為沒有收到,進而惱羞成怒,則可能構成敲詐勒索罪。根據刑法274條的規定,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根據刑法理論,敲詐的行為方式,一般是暴力或者脅迫,這里的暴力,不要求達到壓制反抗的程序,因為一旦壓制了反抗,就構成了搶劫罪。這里的暴力行為,屬于恐嚇方式的一種,以惡害相通告,讓對方產生恐懼心理。具體到本案,比如說男子來收保護費,說如果你不給,讓你等著瞧,這個打砸就是等著瞧的結果。根據刑法23條的規定,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雖然5名男子實施了敲詐的行為,但是店家不為所動,沒有陷入恐懼,沒有交付財物,那么對5名男子而言,就構成敲詐勒索罪的未遂。請注意,敲詐勒索未遂也是應當判刑的。第二、回到本案,對店鋪打砸的行為,應當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所謂尋釁滋事罪,根據刑法第293條的規定,就是無事生非或者借故生非,比如尋求刺激、逞強耍橫,打人、毀財和鬧事的行為。具體到本案,本案發生的地點屬于公共場合,店家稱不知道這幾個人是誰,這些打砸的行為客觀上侵犯了店家的財產權,同時讓看到的人產生了恐懼,侵犯了社會秩序。根據司法解釋的規定,毀壞財物價值達到了2000元,就可以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同時,5人屬于共同犯罪,一人既遂,全部既遂,實行部分承擔全部責任,根據作用,大哥屬于指揮者是主犯,其余4人屬于從犯。3、本案對我們的啟示是,法網恢恢,疏而不漏,5人將要面臨5年以下有期徒刑,這將給他們的家庭造成嚴厲的打擊。另外,囂張的5人是否就是慣犯?他們是否涉嫌其他的違法犯罪?是否是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是否有人是保護傘?這些問題,需要司法機關進一步查明。對此,您怎么看?留言參與討論。關注@胡究法的如法炮制 。多學法律少吃虧!-------------------------------------頭條熱榜 #律師來幫忙# #我與憲法40年# #海口一超市遭多名男子持械打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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