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漠雄風117:唐山男子毆打哺乳期妻子?警方回應:親子瑜珈建議

時間:2023-11-21 10:52:29 作者:親子瑜珈建議 熱度:親子瑜珈建議
親子瑜珈建議描述::男人打女人不應該蓬萊融媒煙臺市蓬萊區融媒體中心官方賬號“令人發指!”,河北唐山,一名男子暴力毆打哺乳期的妻子,不僅對她拳打腳踢,將她打倒在地后,還拖行她,還用東西高高舉起,猛砸她的頭部。旁邊有一位疑似保姆的女子,抱著一名嬰兒不停勸阻,但也阻止不了。目前,唐山警方和婦聯等有關部門已經介入此案。 視頻上傳網絡后,引起公眾極度不適和強烈譴責。有網友表示,“太暴力了!”“必須嚴懲”“如果不是在家里,很難想象和燒烤店打人男子有什么區別”“這種男人就不配有妻子”。有恐婚癥的女孩則表示“珍愛生命,遠離男人,遠離婚姻”“又一案例告訴女孩:不要結婚、不要結婚、不要結婚!” 真的是太殘暴了!這哪里是家暴,這就是赤裸裸地行兇和犯罪!對方可是剛含辛茹苦、十月懷胎,給你生下寶寶的妻子啊!到底有什么深仇大恨,居然要對對方下如此狠手呢?即便對方有什么過錯,畢竟孩子哺乳期,也不該用如此暴力的方式解決問題吧? 那么,男子的行為該如何定性呢? 首先,這是典型的家暴行為。家暴,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家暴包括肢體暴力、言語暴力、冷暴力等。 家暴并非“家務事”,而是違法行為、甚至犯罪行為。對于頻繁家暴,且情形嚴重的,還涉嫌虐待罪,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具體到本案,看男子粗暴的行為,絕非是第一次毆打妻子,可能已經打習慣了。動不動就對妻子拳打腳踢,根本就摟不住。 如果長期多次毆打妻子,那就是典型的家暴,如果造成妻子精神失常或有其他嚴重后果的,則構成虐待罪。 其次,男子的行為如此粗暴,屬于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輕則違法,重則涉嫌構成故意傷害罪。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3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10日拘留,并處200-500元罰款;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處10-15日拘留,并處500-1000元罰款。 如果男子多次毆打妻子,應當處以15日拘留的頂格處罰。如果造成妻子輕傷的,則構成故意傷害罪,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 對于遭受家暴的女子而言,不知道之前遭受過多少次了,真的是挺可憐的。不知道她之前是否報過警。這一次警方和婦聯都介入了,希望嚴懲這名男子,讓他徹底認識到家暴的危害性和違法犯罪性,讓他知道疼,不敢再犯。 最后,奉勸這名女子趕緊離婚吧,及時止損,否則可能命都會搭進去,真的不要再抱有任何幻想了。畢竟,家暴只有零次和無數次。家暴男的鬼話沒有用,保證書也沒有用,一次次只會變本加厲。 對此,您支持被打的女子離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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