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公司注冊:母嬰用品推薦

時間:2023-12-11 00:26:46 作者:母嬰用品推薦 熱度:母嬰用品推薦
母嬰用品推薦描述::【重整案例分析三十八之江蘇泰州鼎X食品】一、項目基本情況描述: 泰州鼎X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03月24日,注冊地位于興化市戴窯鎮東工業園區興**路南,法定代表人為劉S紅,實際控制人余C生。經營范圍包括魚糜制品、鹽漬水產品、醬鹵肉制品、調味品加工、銷售,允許上市的農副產品、水產品批發與零售,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國家限定企業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和技術除外)。 該公司現正常生產中,據實際控制人說年利潤幾百萬。二、企業資產情況1、余C生名下位于興化市戴窯鎮人民路北側豐樂路東側的私有商業房產及批發零售土地,抵押物建于2010年,總層高4層,為整棟建筑,房產面積為2962.66㎡,土地面積為649.9㎡,類型普通商品用房,房屋現在為滿租,具體租金不詳。2、上海爭L實業有限公司(公司法人、實際控制人余C生)名下位于興化市戴窯鎮東工業興**路南的工業房地產及國有出讓工業地,工業土地12654.4㎡,工業房產5206.73㎡,抵押權利價值450萬元,目前該項目租給泰州鼎X食品有限公司使用。3、江蘇創Y建設有限公司(江蘇東臺)欠上海爭L實業有限公司貨款1200萬,該公司有錢欠拖不還,公司在組織力量催收。三、負債情況說明1、債權總額 2182.86 萬元,債權本金 1388.00 萬元,債權利息 794.86, 抵押債權金額 1100.00 萬元,上述抵押債務由華融公司持有。華融公司愿意1500萬(可談),一次性出售資產,也可以分二次處置。2、部分無抵押債務,民間債務合計200萬左右。四、法律訴訟情況:項目已經法院判決,處于執行階段。五、地方對項目關注: 該項目系正常的民事訴訟,與地方無關。六、項目方計劃及訴求1、項目方的規劃:該廠已經與天津某公司簽署產品加工合同,明年所有產品由天津公司包銷,預期利潤幾百萬。2、公司現在正常生產,項目方希望他方介入投顧,保護資產、視情況解決流動性;協助出債務清償的方案。 關注本頭條號,進行紓困重整項目討論,看多了,自然就明白項目為啥會爛尾、為什么盤活不了,歡迎在評論區討論。 【免責申明】本文推出的項目分析不代表一鍵代償的觀點;數據不涉及到核心機密,都是在一定范圍內可查找分析到的資料;其數據的真實性也需要提取方自行核實;如有影響到各方權益、請聯系我們即刻刪除。#泰州頭條# 剛剛接到泰州環衛處一個電話,問我公司注冊地址在哪里?有多少人交社保?我有點蒙圈,環衛處為什么要與企業核實這些信息,他們給我的回答是“要信息共享”。我不太能理解,環衛處的工作職能里,有監管企業多少人交社保這項工作內容?也不說到底要干什么,這好像有點“越俎代庖”啊!隨便一個部門,都可以任意騷擾企業。哪位大神能指導一下,這是什么操作?#2021年度江蘇高質量民政事業發展創新成果展播#【泰州:建設“三臺聯動”社會救助新模式】 “后臺”統一扎口,推進救助政策統籌集成。以政策制訂“一個會”、標準確定“一條線”、申請受理“一扇門”、身份認定“一把尺”、資金發放“一張卡”高效推進社會救助領域部門聯合、條塊結合、資源整合、業務融合,建立分層分類、左右銜接、梯度遞進的綜合救助格局。“中臺”數據跑腿,推進救助信息智慧集成。出臺政府規范性文件《泰州市低收入人口認定管理辦法》,堅持以救助對象為中心,強化部門間數據共享,初步建成智慧救助平臺,著力強化智能化預警、精準化畫像、智能化計算、自動化推送、全過程監管。“前臺”群策群力,實現救助主體多元集成。以建立民生專員制度、打造專業化兒童主任隊伍、建設“泰有愛”慈善和社會工作站、培育壯大社會救助服務力量為主要抓手,精心設計“困難群眾老舊線路改造”“夢想小屋”“銀發馨居”“心之橋”“成長護航”等服務類救助項目。#泰州頭條#定了!萬達廣場即將入駐泰州醫藥高新區!來了來了,真的來了,萬達廣場即將入駐泰州體育公園東,成為醫藥高新(高港)區首家,泰州地區第五家萬達廣場,自從該商業地塊土拍后,很多人一直關心到底將建設什么商場,坊間一直傳聞是萬達廣場,不過一直沒有確切的消息!就在昨天,高新萬達廣場正式注冊公司,終于塵埃落定。該項目位于體育公園,與新省泰中之間。項目于去年十月。由金通與泰州文旅共同競得,零售商業面積約7.5萬方。需自持或者整體轉讓,不得分割出售。如今確定為萬達廣場運營。該萬達廣場為高新區(高港區)首家,泰州大市第五家萬達廣場,根據出讓條件,該項目需在30個月內開業,也就是說最晚2023年開業,城南和醫藥高新區的小伙伴又多了一個購物的新去處!你最期待什么樣的品牌入駐高新萬達?標稱石藥集團中諾藥業(泰州)有限公司生產的金蓋金維牌多種維生素咀嚼片,經北京市藥品檢驗所檢驗發現維生素A(以視黃醇計)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石藥集團中諾藥業(泰州)有限公司對檢測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北京市食品安全監控和風險評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檢驗所)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企查查顯示,石藥集團中諾藥業(泰州)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注冊資本17000萬元人民幣,由石藥集團新諾威制藥股份有限公司100%控股。另據該企業官網顯示,石藥集團于2011年落戶中國醫藥城,將泰州作為石藥集團大健康事業部的營銷中心和生產基地,定位于大健康系列產品的生產與研發,產品涵蓋保健食品、功能性食品、特醫食品、醫療器械、特色中藥、創新藥品等。#媒體人周刊# #石藥集團#泰州市民有福啦,開車再也不擔心駕照小本本忘帶了,12123手機app泰州電子版駕照可以申請了!趕緊去申請吧!泰州有幸成為全國第二批電子版駕照試點城市之一,第一批是成都、天津、蘇州。第二批全國共有28城市開通試點,本人9月1 日晚上9點在app12123拍照上傳申請,今天早上10點申請成功了。電子版駕照滿滿的科技感,我是CE照,只記得摩托車駕照考取時間,汽車記不清拿證時間了,這個上面比駕照本本記錄全面多了,更直觀,更便捷!泰州電子版駕照你申請了嗎?江蘇泰州,男子是公司隱形股東,溺水身亡,家屬要求公司賠償171萬元。家屬說,兩者應是幫工關系,應按工傷賠償,法院這么判了。2020年4月,宋某、張某開始籌建公司,兩人是遠房親戚。因宋某常在外地,公司籌備事宜,包括廠房裝修、機械安裝、工人招聘、原材料進庫等多由張某組織操辦。次月,公司登記設立,注冊資本1000萬元,登記股東為宋某(持股比例75%)、賴某(持股比例25%),宋某任執行董事兼公司法定代表人,賴某任監事。2020年6月,晚上,張某就公司籌建運營事宜,在酒店設宴答謝相關人員。宴會結束后,宋某、張某二人返回公司,后張某駕駛車輛離開公司。當晚21:05,在離公司數百米遠的路段,張某駕駛車輛墜入河中,張某死亡。2020年8月,張某家屬與宋某、賴某簽訂協議:張某是公司的隱名股東,約定投資100萬元,持有公司25%的股份,其股份由賴某代持。張某已實際投資81.5萬元。三方就張某退股,以及其81.5萬元投資款的返還事宜,達成一致,并已按約履行完畢。家屬將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賠償1714854.48元。法院審理認為,本案應適用公平責任。所謂公平責任,是在法律沒有規定適用無過錯責任,而適用過錯責任又對受害人顯失公平時,依公平原則在有關當事人之間分配損害的補充性法律規則。當事人對造成損害均無過錯,但一方是在為對方的利益或者共同的利益進行活動的過程中受到損害的,可以責令對方或者受益人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張某為公司的隱名股東,現有證據無法證明,張某與公司之間存在勞動合同關系,或者勞務合同關系。故對張某發生單方交通事故死亡,無法參照工傷進行處理。在無證據證明張某存在飲酒駕駛機動車的情形下,不能認定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宋某對張某發生交通事故死亡存在過錯。雖然張某組織的晚宴,與其發生交通事故之間,不存在直接的因果關系,但卻存在一定的事實上的聯系。作為股東的張某,其之所以積極組織參與公司的籌建事宜,無非是基于日后對公司生產經營產生的股權分紅及股權增值收益的期待利益。而在事故發生后,宋某已退回了張某在公司籌建階段投入的81.5萬元股本金,故張某及其親屬并未實質享受到,也無法享受到張某上述期待利益。在此情況下,從衡平雙方利益角度出發,由公司給予家屬一定的經濟補償,具有合理性。法院確定公司的補償金額為損失的20%。法院對家屬的損失認定為:死亡賠償金1117248元;喪葬費49334.5元;精神損害撫慰金50000元。合計1216582.5元。最后法院判決,公司補償243316.5元。2021年10月,公司對判決不服,提出上訴,要求駁回家屬的全部訴訟請求。公司認為,公平責任要求受害人不存在過錯,而本案張某是因駕駛不慎導致車輛墜入河中,是典型的單方事故,張某負全部責任。即便是參照工亡這一最為全面的保護標準,其要求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且不論案涉事故是否在上下班途中,僅就單方事故而言,就無法申報工亡。單方事故就是駕駛員自身存在過錯,承擔全部責任,所以本案張某死亡事故不符合公平責任的適用前提。公司說,出事后,法人宋某出具了書面的協議:在家屬不退股的前提下,原約定張某投資100萬,占股25%,后實際到賬81.5萬。在家屬無需補足出資100萬的前提下,公司將張某25%的持股比例增加到30%;公司的經營風險不讓家屬承擔,公司每年給予家屬10%的保底分紅;同時,公司額外補償7萬元(出事后已給予3萬元)給家屬。公司的上述諸多行為,就是鑒于雙方是親屬關系,為了讓家屬安心,給與家屬更多的生活保障。但家屬強行要求退股,甚至以拉電、限制宋某的人身自由等方式多次在廠區圍堵,影響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公司因此還遭受了相應的直接經濟損失。現法院在未查清事實的情況下,反將退股作為判決公司支付補償金的事實依據,讓公司無法接受,極大地破壞了公平,是“誰死傷誰有理”這一錯誤裁判傾向的延續。家屬辯稱,公司的日常事務由張某負責,公司與張某的法律關系是幫工關系。張某是為公司舉辦的答謝晚宴,這段時間是工作時間的延伸,應當視為工傷,本案應當參照工傷的標準進行賠償。二審法院審理認為,事故并非不法侵害行為造成,屬非人為情況,公司對張某的死亡結果無過錯。鑒于張某是為了謀求公司利益的過程中不幸身亡,公司作為受益人應給予適當補償。公司不是侵權人,由其承擔補償責任是基于對損害的分擔,這種適當分擔損害符合公平原則,具體補償應根據受益人的受益情況,受害人的損害程度以及受益人的經濟狀況確定。2021年11月,二審法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文中人名均為化名。學法,懂法,官司不求人。#泰州頭條##江蘇頭條##普法行動#新諾威:公司全資子公司中諾泰州于近日收到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下發的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注冊證書。本次獲批的葆暢佳屬于非全營養配方食品,可滿足因腹瀉等原因導致輕至中度脫水需要補充水及電解質的10歲以上人群營養需求。【案例109-----程某某虛假訴訟罪案例,(2020)蘇1203刑初23號】公訴機關泰州市高港區人民檢察院。被告單位森港(泰州)商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森港商貿)訴訟代表人程某某,女,被告單位職工。被告人程某某,男,森港商貿實際經營人、泰州市天圣針織機械實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泰州市高港區白馬鎮斯托爾機械有限公司內。2019年5月30日因涉嫌犯虛假訴訟罪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5日被逮捕,2020年1月17日被取保候審。2021年2月23日本院決定將被告人程林森逮捕,泰州市*高港分局當日執行逮捕并采取控制措施直至羈押于泰州市看守所。泰州市高港區人民檢察院指控:一、虛假訴訟罪2017年12月,斯達制衣(泰州)有限公司、泰州斯達水洗有限公司(以下統稱斯達公司)經營不佳,并有多筆到期債務將要進入訴訟程序。2017年12月6日,被告人程某某接受斯達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洪某某的委托經營斯達公司,為了解決斯達公司巨額債務到期可能被債權人提起訴訟并申請執行財產的問題及保全斯達公司財產,被告人程某某與洪某某于同月28日偽造了一份編號“SM160XXXX”、合同標注日期為2016年9月6日的《針織機銷售合同》,內容為:被告單位森港商貿向斯達制衣(泰州)有限公司銷售120臺針織機,銷售金額為人民幣996萬元。泰州斯達水洗有限公司為該合同提供擔保。其后,被告人程某某將合同原件燒毀。2018年1月16日,被告人委托訴訟代理人用偽造的《針織機銷售合同》復印件,以被告單位森港商貿名義申請泰州市高港區人民法院對斯達公司的資產進行訴前保全,泰州市高港區人民法院于同日作出(2018)蘇1203財保2號《民事裁定書》,并對斯達公司的土地、房屋進行查封。同年2月27日,被告單位提起訴訟,被告人程某某委托自己聘用的工作人員程某代表斯達公司應訴。庭審中,斯達公司自認欠被告單位森港商貿貨款本金人民幣996萬元及逾期利息。泰州市高港區人民法院于2018年4月12日作出(2018)蘇1203民初423號《民事調解書》。2018年4月26日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在被告人程某某的授意下,被告單位森港商貿與斯達公司簽訂了執行和解協議,內容為:斯達公司未償還貨款和利息前,土地、房產繼續查封;斯達公司將廠房和設備租賃給被告單位森港商貿使用,用租金償還貨款及利息。泰州市高港區人民法院據此作出終結執行裁定。該案由斯達公司的現法定代表人陳某某舉報而案發。被告人程某某歸案后如實供述上述犯罪事實。【法院判決結果如下】一、被告單位森港(泰州)商貿有限公司犯虛假訴訟罪,判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犯騙取出口退稅罪,判處罰金人民幣一百零七萬元;數罪并罰,決定執行罰金人民幣一百一十七萬元二、被告人程某某犯虛假訴訟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犯騙取出口退稅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九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零七萬元;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一十七萬元。#泰州頭條#泰州房價上漲是否有上限?住車庫的打工人想在泰州安個家,能夠實現嗎? 這里官方住建局已答復!《關于房價快速上漲》我市下一步采取措施,使房價、地價、房租水平保持在合理區間;全文如下:內容:尊敬的領導,我是一名無任何房產的興化人,目前在泰州打工。本想努力幾年在泰州安個家,讓孩子能有地方上學。但是這兩年泰州房價猛漲,除去開銷我一年也只能余下三萬多元,再上十年班也抵不上房價漲的錢。我想問下咱們泰州有沒有控制泰州房價上漲的上限,我是普通打工人,最基礎的公民,我真的很想在泰州安家,不想一輩子住車庫。答復人:住建局2021-10-11內容如下:您好!首先感謝您對泰州城市建設做出的貢獻。針對您來信反映的問題答復如下: 近年來為解決外來務工人員和新就業人員的住房困難,我市不斷完善住房保障服務體系,擴大住房保障范圍,自2011年起,已將在泰州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和新就業人員納入市區住房保障覆蓋范國。若有需要,您家庭可向用工單位申請公共租賃住房,解決當前的住房困難問題。 隨著城市建設不斷發展,我市商品房價格呈現上漲態勢,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關于“房住不炒”定位,著力構建“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的長效管理機制。 下一步,我市將從加強住宅類用地成交價格的控制、加強商品住房備案價格成本審查嚴控分批次備案項目備案價格等方面進步優化我市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使房價、地價、房租水平保持在合理區間,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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